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绍兴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绍兴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绍兴市水利局、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农业局、绍兴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绍兴市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林苗、杨骅、姜利杰、陈天麟、张永良、张宾丽、何钢伟、沈伟荣、朱伟波、樊宝荣、金方勇、万军、孙一栋、朱海英、高烨民、胡泽峰、高芳艳、李博斌。
本标准规定了湖长制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工作职责和内容、工作任务、巡查要求、公开要求、考核与问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绍兴市范围内为推进和保障湖长制实施的综合治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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