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有关单位: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是从源头上预防和管控土壤、地下水污染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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