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的一般规定、安全包保责任人包保要求、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储存)企业·化工(含医药)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构成的重大危险源:a)城镇燃气;b)地下水封洞库、地下储气库;c)危险化学品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的中转仓储、站场;d)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的仓储经营;e)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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