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处理办法(试行)

浏览次数:104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绍市环发〔2020〕27号
发布日期 2020-11-25
实施日期 2020-11-2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绍兴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作用,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原文附件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0.4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绍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处理办法(试行)概览
核心目的
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预警处理流程,确保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适用范围
全市已安装并通过验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职责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统筹监控巡检、预警发布及数据汇总。
各分局负责辖区内系统的建设与监管。
市环境监控中心调度预警信息,确保信息畅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猜你喜欢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