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流域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水土保持方案(以下筒称“方案”)是从源头上预防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的第一道防线,是指导生产建设单位依法防治人为水土流失的重要技术文件,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监管的重要依据和支撑。方案质量直接关系方案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今年3月一8月,我部组织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共抽查省、市、县审批的4756个项目方案,发现还存在方案基础资料不实和内容遗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防治责任范围不准确、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和投资不合理,甚至出现“张冠李戴”拷贝抄袭等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方案编制单位责任心不强、能力水平不高,一些地方方案审批部门审查审批把关不严、方案质量监管体系尚不完善、方案审批制度执行还不到位。为切实提高方案编制质量,充分发挥方案源头预防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方案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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