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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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6-10-26
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征求意见稿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要求,适应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我部组织起草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王梓元、涂海峰
电话:(010)65645788、65645770
邮箱:gtszh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10月26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0.32 M】 下载  |  查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pdf 【0.3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本次修订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部署,并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新要求。修订必要性包括:落实国家政策与法典规定、解决现行办法与上位法不一致问题、以及应对小微产废单位收集难等实际管理需求。修订基本原则为对标法典、问题导向、放管结合。修订过程自2020年起启动,经多次研究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衔接上位法(增加“利用”类别)、优化收集许可制度(拓展服务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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