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1076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适用于12~36月龄 幼儿食用的配方食品的内容。 本标准与GB10767—2010中适用于12~36月龄的幼儿配方食品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 ———增加了乳糖的比例要求; ———修改了部分营养素的最小值或最大值; ———增加了部分营养素的最小值或最大值; ———修改了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12~36月龄幼儿食用的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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