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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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淄环发〔2021〕68号
发布日期 2022-02-07
实施日期 2022-03-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淄博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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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pdf 【0.18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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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淄博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概览
目的与依据
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依据《环境保护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制定,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
举报范围与方式
受理范围侵犯环境权益或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举报渠道书面材料、12369平台、微信公众号、省环保热线(0531•66226110)、12345市民热线。
举报要求
需提供被举报方基本信息、违法事实及举报人身份信息(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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