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化工产业园扩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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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鲁政字〔2025〕152号
发布日期 2025-10-22
实施日期 2025-10-22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聊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聊城化工产业园扩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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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化工产业园扩区的批复.pdf 【0.17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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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聊城化工产业园扩区,主要内容包括:
1. 扩区后总面积9.5165平方公里,分为主片区(9.1593平方公里)和齐鲁漆业片区(0.3572平方公里),并明确四至范围。
2. 要求聊城市高标准规划建设,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完善基础设施,推进智能化转型,优化产业生态。
3. 化工重点监控点并入园区后取消原管理方式,省相关部门需加强指导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批复日期:2025年10月22日。
(注:原文中"智改数转网联"指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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