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 年 12 月 16 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安市地震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5〕121 号)同时废止。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11日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