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分局,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自然生态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我局研究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doc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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