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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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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概览
1. 总则
• 目的: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 依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省级应急预案。
• 适用范围:全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及超出市级处置能力的事件(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除外)。
•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平战结合。
• 事件分级: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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