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结果(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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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通告[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07-03
实施日期 2020-07-03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北京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根据《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北京境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39家申请能力认定复审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查,现公布认定结果(见附件)。
通过认定的单位须严格按规定在公布认定的监测项目范围和有效期内,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承担委托的监测业务。当有关监测方法更新,人员、资产、技术、资质证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登记。在从事环境监测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有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2020年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结果(第一批)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3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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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2020年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结果(第一批).pdf 【0.4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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