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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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阜政办发〔2020〕18号
发布日期 2020-09-27
实施日期 2020-09-2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辽宁省阜新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阜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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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阜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概览
1. 编制目的与依据
目的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应急预案制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与应急处理。
3. 事件分级
• 特别重大(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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