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国务院令第820号)和《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京环发〔2026〕4号)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促进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本市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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