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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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1-03-31
实施日期 2021-04-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做好本省长江流域禁捕及相关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施长江大保护,保障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作如下决定: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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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pdf 【0.30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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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决定概览
核心目标: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确保禁捕工作有效实施,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
关键内容
1. 禁捕范围与期限
区域长江干流江苏段、河口规定区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及滁河、水阳江等水域。
期限按国家和省级规定执行。
2. 政府职责
省级政府纳入发展规划,建立协调机制和考核体系。
市县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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