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portable infrared absorption instrument of SO2、NOx and CO2 in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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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监测规范
文件编号 HJ1473-2026
发布日期 2026-05-15
实施日期 2026-08-15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的技术性能,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二氧化碳(CO2)便携式红外吸收仪(以下简称仪器)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 SO2、NOx和 CO2便携式红外吸收仪的检测,该类仪器的设计、生产可参照使用。在近红外光区有吸收的其他气体便携式监测仪器技术要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pdf 【0.76 M】 下载  |  查看
关于发布《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等5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pdf 【0.1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标准概览:HJ 1473—2026《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首次发布,旨在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SO₂)、氮氧化物(NOₓ)和二氧化碳(CO₂)便携式红外吸收仪的技术性能,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标准自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便携式红外吸收仪的设计、生产、检测,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SO₂、NOₓ和CO₂的监测。近红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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