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l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5226/T 244-2023《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服务规范》的第11部分。DB5226/T 24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 部分:基本服务设施设备; -第2部分:政务公开; -第3部分:居民公约制修订; -第4部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第5部分:人学基本公共服务; -第6部分:居家养老服务, -第7部分:就业创业服务; -第8部分:物业服务; -第9部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第10部分: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 -第11部分:人居环境保护 -第12部分:防止返贷动态监测; -第13部分:民族地区帮扶车间管理; -第14部分:志愿和慈善服务; -第15部分:民族语言服务; -第16部分:服务评价与改进。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贵州责诚标准化事务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龙国鑫、唐笠、胡俊、杨超、向章培、赵勇斌、张鹏、唐文、徐本坤。
本文件规定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人居环境保护的术语和定义、社区绿化、社区道路、社区卫生、社区照明、污染防治、宣传与教育。. 本文件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以下简称“安置社区”)的人居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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