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部组织起草了《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意见建议格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赵岑、黄子璐 电话:(010)66103117、66556808 传真:(010)66556808 邮箱:wangluochu@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生态环境部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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