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6/T 420-2017《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与DB36/T 420-201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定额使用说明; ——修改了部分用水行业分类、代码与名称; ——修改了部分用水行业定额分类方式、计量单位; ——修改了部分用水行业定额指标。 本标准由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江西省水利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成静清、吴向东、许新发、夏丽丽、温天福、胡久伟、贾磊、雷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6/T 420-2003、DB36/T 420-2011、DB36/T 420-2017。
本标准规定了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定额引用和定额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的管理,作为江西省开展相关规划的编制、计划用水管理、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以及建设节水型社会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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