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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