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发布日期
2020-12-28
实施日期
2021-03-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河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已于2020年10月23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1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原文附件
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pdf
【0.6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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