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已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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