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山东金利地质勘察有限公司、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山东总队、山东省地质测绘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庆兵、回寒星、韩景敏、孟祥科、孟祥玲、彭玉明、孟凡奇、杨颖、张世娟、李洪亮、郝光前、张世杰、高明波、胡玉禄、常允新、姚春娒、陈洪年、冯克印、孙亚廷、周金、谢孔金、黄伟荣、于义强、刘磊、董强、高赞东、吴丽莉、蒙永辉、范会凤、孔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的基本要求、监理组织和监理设施、监理工作程序、内容、制度、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要求、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要求、保修期监理工作要求及监理资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准备及施工、保修期的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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