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宁波市水利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推进“五水共治”和美丽浙江建设总体部署,为深入落实《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浙建城发〔2019〕210号),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水平,助推全省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就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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