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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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6-09-08
实施日期 2026-09-08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提升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公信力,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决定从9月起,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0.2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1 2026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2 2026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事实确认单(市场监管部门).pdf 【0.16 M】 下载  |  查看
附件3 2026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事实确认单(生态环境部门).pdf 【0.16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2026年9月至11月对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共50家,包括近年被立案查处及2025年能力验证不合格的机构,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检查采取不预先告知的飞行检查方式,由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资质认定合规事项,生态环境部门核查监测专业行为,重点打击篡改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检查结果将依法处置,严重问题立案查处,并纳入信用监管向社会公示。要求各市相关部门加强组织、依法严查、严守纪律,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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