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

浏览次数:2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冀自然资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03-14
实施日期 2024-03-1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pdf 【0.3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这份通知是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安全,支持京津冀生态格局和美丽河北建设。
2. 允许的人为活动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除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禁止人为活动外,允许有限的人为活动,如科研、民生设施、线性基础设施、生态修复等,但禁止新增填海造地和围海活动。
3. 管理措施严格管控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猜你喜欢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