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44/T 1461—2014《广东省用水定额》中城镇公共和居民生活部分,与DB44/T 1461.1《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和DB44/T 1461.2《用水定额 第2部分:工业》一起构成广东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体系。 本文件与DB44/T 1461—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部分术语及定义(参考 GB/T 32716—2016《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相关术语定义); ——修改了计算方法(参考 GB/T 32716—2016《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和水利部关于用水定额最新的技术要求); ——修改了部分行业名称和代码(依据 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进行了定额分级,服务业用水定额值由原来的一级调整为通用值和先进值两级; ——删除了城镇生活综合用水定额; ——修订了城镇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值,新增 2 个定额值。 本文件由广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水文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卢华友、林叔忠、罗益信、王钊、李湘姣、林娴、黄红明、史栾生、成忠理、邓攀攀、刘幼萍、易淑珍、彭靖、萧雪雯、刘菁、杨琳、张蕾、徐靖、朱琨鹏、周建刚、文小平、赵剑、曾黄锦、沈雪娇、叶雅、金凌波、吴海斌、黄莹波。 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44/T 1461—2014。
本文件给出了生活用水定额(含服务业、建筑业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水资源管理和城镇公共(含服务业和建筑业)、居民生活节约用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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