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若干规定(试行)

浏览次数:468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辽环规范(2020)2号
发布日期 2020-12-31
实施日期 2020-12-3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辽宁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生态环境局,沈抚示范区城市建设局:
《辽宁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若干规定(试行)》已经第59次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中相关建议及时反馈省厅。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辽宁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若干规定(试行).pdf 【2.76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辽宁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若干规定(试行)概览
核心内容
该规定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制定,旨在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并强调处罚目的在于纠正违法行为。
主要内容
裁量原则
综合考量环境污染程度、当事人过错、违法手段、危害对象、初犯/再犯、改正态度等因素。
同类违法行为情节相似,处罚应相当。
不予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 轻微违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 辽环发[2023]9号 (匹配度 0.770)
  • 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匹配度 0.640)
  •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辽环函[2021]132号 (匹配度 0.636)
猜你喜欢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549-2016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836-2017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