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 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有8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基本资料; -洪水分析; -工程总体方案; -工程设计; -工程施工; -工程管理。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秉顺 江炎生 何德舜 方永庆 常清睿 左吉昌 王文科 李强 闫伟伟 彭建华 邓一平 李青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侯传河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于爱华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 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 100053; 电话: 010一63204533;电子邮箱: bzh@mwt. gov. 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1.0.1为适应山洪沟防洪治理的需要,防治小流域溪河洪水危害,规范、统一山洪沟防洪治理的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以溪河洪水灾害为主的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1.0.3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应以流域相关规划为依据,全面规划,统筹兼顾。 1.0.4山洪沟防 洪治理T程规划、设计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以保护山洪沟沿岸 人员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合理选择护岸工程、堤防工程、排导工程等措施,与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应急预案和防汛责任制体系等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形成山洪灾害综合防御体系。 2应以岸坡防护为治理重点内容, 在城镇、集中居民点和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河段合理布设下程措施,提高重点防护对象的防洪抗冲能力,降低山洪冲刷危害。 3应统筹协调防洪、 排涝、水资源利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 4应顺应山洪沟自然特性,综合考虑流域内山洪的流量,流速、壅高、跌落、漫溢、岸坡冲刷及河床淘刷等因素,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防止洪水风险转移和次生灾害发生。 5应维护河道自然形态,维持原有浅滩深潭、自然阶梯等微结构,保护生物群落。 6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工程措施与周围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相协调。 7应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1.0.5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GB 1830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 50201防洪标准 GB 5028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805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SL23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 260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SL 303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1.0.6山洪沟防洪治理 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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