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农村生活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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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四川省第13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1-10-28
实施日期 2022-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四川省宜宾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宜宾市农村生活环境保护管理条例》(No.YC050061)已于2021年8月26日经宜宾市第5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13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宜宾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8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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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宜宾市农村生活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概览
基本信息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生效时间2022年1月1日
适用范围宜宾市行政区域内非城镇化管理区域的农村生活环境
核心内容
1. 总则
目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
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责任主体市、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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