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既是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手段,又是加强事故预防和源头治本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苏安办〔2016〕96 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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