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环评分类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要求,保定市实施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全域范围内对纸制品、塑料制品、谷物磨制、其他农副食品加工、纺织印染、汽车制造、加油加气站7个典型行业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予以豁免。进一步压减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数量,提升源头预防制度体系整体效力,简化项目前期审批程序,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各产业协同发展。相关工作按照《保定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实施,试点过程中,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 特此公告。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保定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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