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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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19-10-31
实施日期 2019-10-3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深圳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06 年 3 月 14 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19 年 10 月 31 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等四十五项法规的决定》修正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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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概览
核心目标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
关键内容
1. 基本原则
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弃物。
政府、企业、公众共同承担责任,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2. 规划与计划
制定循环经济中长期规划,明确重点行业、目标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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