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派出局,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环办〔2020〕9号),为有效推进专项整治环评手续完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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