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天津市公路处、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建民、马洪福、岳向武、邰永刚、陈鑫瑞、林时金、孙长国、黄寨华、于冉冉、李安、葛书芳、许永强、商鹏、李扬、李旺旺、孙明玲、张洪峰、于涛、李占利、季玉华。
本规定规定了国省公路的穿跨越公路工程、并行及接入工程和利用公路结构物工程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国省公路施工活动,其他公路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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