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DB4401/T 10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第7部分。DB4401/T 102已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第2部分:污染修复方案编制技术规范; ——第3部分:土壤重金属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4部分:土壤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5部分:半挥发性有机物土壤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6部分: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敏毅、张静雯、邓一荣、王柳玲、谭海剑、刘丽丽、李志鹏、杨巧玲、廖高明、周卫霞、谢玉蓉、钟名誉、杨慧慧、李韦钰、李怡辰。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内容、危害识别技术要求、暴露评估技术要求、毒性评估技术要求、风险表征技术要求、计算风险控制值的技术要求、确定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技术要求、后期环境管理建议、报告编制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健康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值的计算、风险管控及修复目标的确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含放射性物质和致病性生物污染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AI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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