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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