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外供餐管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现就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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