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方科技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守丽、范秀敏、程茜、何艺、康佳、龚浩、何勤聪、余江宇、黄晓英、史江红、葛卉。
本文件提供了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中开展区域概况调查、区域发展分析、区域环境管控分析、区域评价单元划定、区域环境影响因素调查和识别、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调查和评价、区域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区域碳排放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对策和建议、区域环境管理要求制定等工作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陆域范围内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深汕特别合作区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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