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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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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实施意见概览
核心内容
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旨在落实最严格生态保护制度,统筹保护与发展,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关键要点
准入条件
• 生态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外允许有限人为活动
• 包括科研监测、民生设施、适度旅游等9类活动
• 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管控措施
• 加强空间规划引导
• 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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