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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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闽环保法[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02-18
实施日期 2020-02-18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福建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视频会议要求,主动做好环境监管服务,全力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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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pdf 【0.2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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