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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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湘环发[2020]7号
发布日期 2020-03-11
实施日期 2020-03-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湖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1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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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概览
该规定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风清气正。主要内容包括:
七大纪律要求:
1. 政治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保持思想行动一致,不搞形式主义
2. 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3. 工作纪律不干预被督察对象工作,不隐瞒、歪曲事实
4. 保密纪律严防泄密,不在非工作场合谈论督察情况
5. 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差旅接待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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