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环函〔2008〕50号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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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60号
发布日期 2012-10-09
实施日期 2012-10-09
发布部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暂无相关说明

适用范围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环函〔2008〕50号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此前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8年1月30日印发的《关于公众申请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50号)有关内容与该条例的规定不相符合,现决定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2年10月9日

原文附件

附件概览

AI版

【公告概述】环境保护部宣布废止2008年发布的环函〔2008〕50号文件,因其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相符。该文件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涉及公众申请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规定。废止决定自2012年10月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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