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浏览次数:289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大应急危化〔2021〕163号
发布日期 2021-07-02
实施日期 2021-08-0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大连市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业经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印发《大连市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的通知.pdf 【0.29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大连市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概览
基本信息
文件编号大应急危化〔2021〕163
发布日期2021年7月2日
实施日期2021年8月2日
发文单位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
核心内容
准入限制
1. 项目布局要求
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必须进入国家级、省级或市县政府确定的化工区或化工集中区(民生项目等例外)。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抚顺市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抚政办发[2020]34号 (匹配度 0.673)
  • 朝阳市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朝政办发[2020]83号 (匹配度 0.673)
  • 大连市水土保持条例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 (匹配度 0.646)
猜你喜欢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18918-2002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15618-2018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0
  • 收藏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