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餐饮服务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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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6-24
实施日期 2025-06-2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餐饮场所的经营行为,减少餐饮大气污染物排放,解决人民群众身边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上海市餐饮场所大气污染防治指引》。本指引梳理了餐饮服务项目选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餐饮油烟排放、油烟净化设施运维管理等相关要求,旨在为上海市餐饮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以及相关监管部门提供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和规范,引导餐饮场所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实现餐饮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06月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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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餐饮服务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指引.pdf 【26.5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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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上海市餐饮服务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指引》概览
一、核心要求
1. 选址要求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设专用烟道的商住楼/相邻商业楼层开设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需核实房产性质及烟道配置,规避投资风险
2. 设备安装
必须安装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设备(新建企业净化效率≥90%)
需配置集气罩、排风管道、联动排风系统
排放口须设置永久采样孔和监测平台
3. 排放标准
油烟浓度≤1.0mg/m³,臭气浓度≤60(无量纲)
排放口高度要求建筑物≤15m需高出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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