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质量控制的资源要求、过程要求、结果质量控制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中化学物质(包括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质、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和理化指标快速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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