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要求,由国家建筑材料工工业标准定额总站组织,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厂址选择及总图布置、污染防治设计、环境监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校术内容的解样。 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引河里北道1号.邮政编码:300100;电子信箱:wutao@ tcdri. cn),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材国际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南京凯盛水泥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岳润清 郭天代 范毓林 吴涛 杨路林 张万昌 季尚行 吴志根 主要审查人:曾学敏 陆秉权 范琼璋 狄东仁 范晓虹 丁奇生 徐晖 施敬林 宫子杰 汤继强 刘春海
本规范适用于水泥工厂和粉磨站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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