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商务局: 现将《山东省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商务厅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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