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浙江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下文简称“空气站”)的有效运行,规范空气站的选点、建设、质控和运维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大气环境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空气站的建设、运维和质控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各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运营和维护单位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自动监测的活动。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